公共卫生助理医师资格考前辅导班正在热招中
公共卫生助理医师资格考前辅导班招生简章
一、考试介绍
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
考试分为两级四类,即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每级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四类。
中医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其中民族医又含蒙医、藏医和维医三类,其他民族医医师暂不开考。到目前为止,我国医师资格考试共有24种类别。
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区设有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的考站进行测试。
二、辅导课程
1、基础综合:生物化学、药理学、生理学、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卫生法规;
2、临床综合:症状与体征、疾病。
三、培训目的
考前培训班旨在帮助参加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考试资格人员在短时间内对考试大纲所要求的内容进行集中培训,以达到巩固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目的。从宏观与微观的角度全面掌握考试的内容,准确地把握考试方向,通过较短时间的复习,快速提高考生综合水平及应试能力,为顺利通过考试打好坚实的基础。
四、报名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十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五、公共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科目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测试基础综合、临床综合和专业综合三部分。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内容、考试形式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定颁布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医学综合笔试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科目见表。
基础综合:生物化学、生理学、药理学、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规
临床综合:疾病
专业综合: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妇女保健学、儿童保健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社会医学
六、报名方式
1、采取电话(网络)预约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2、报考须知:提交申请、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驾驶证执照、护照)复印件各2份、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二寸蓝底免冠照片各8张.
欢迎进行网上报名或来电来函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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