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3人下半辈子被禁业,别再想干食品管理工作,都因减肥引发
食品安全事关每个人的健康、家庭幸福和国家富强,不得有丝毫马虎,更不能人为制造有毒有害食品。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人员将受到法律严惩,不仅要被罚款、坐牢,还可能永远被逐出食品行业的管理岗位!
近日,又有3人被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食品严重违法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且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和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人不禁要问,这3人怎么会落得如此下场呢?原来,都是“减肥产品”惹的祸:他们3人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严重危害食品安全,而被判刑,且这些有害食品都是减肥产品。
法庭宣判
一、涉食品安全犯罪,3人永远不能接触食品管理工作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称,该局将穆好、李刘超、穆远华3人列入上海市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也就是说,从2019年7月31日起,这3人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这3人是因为涉及食品安全犯罪,才被终身禁业。相关违法犯罪和处罚情况如下:
1.被终身禁业人:穆好。其生产、销售的减肥胶囊中检出西布曲明、酚酞、呋塞米等成分,系有毒、有害食品。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被终身禁业人:李刘超。其销售的减肥胶囊中含有西布曲明、酚酞、二甲双胍等成分,系有毒、有害食品。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3.被终身禁业人:穆远华。其销售的减肥胶囊中含有西布曲明、酚酞、二甲双胍等成分,系有毒、有害食品。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且在缓刑考验期内,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二、存在哪些食品违法行为,将被终身禁业?
食品安全关乎全体国民健康,因而备受各界高度关注。近年来,除上海外,全国不少地区对多名涉及食品违法的人员,做出了食品行业终身禁业的规定。那么,涉及哪些食品违法行为,将会受到终身禁业呢?
据食品法律专家称,食品行业终身禁业主要源自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法关于“终身禁业”的规定包括2大类:
1.食品管理岗位的终身禁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食品检验岗位的终身禁业。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因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