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23项卫生健康标准的通告
时间:2020/7/9 浏览次数:133
我委组织对现行有效的卫生健康标准进行了复审。根据复审结论,23项标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废止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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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组织对现行有效的卫生健康标准进行了复审。根据复审结论,23项标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废止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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